国家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在交运货物时,要注意以下事项:
一、寻找承运车辆时,应装有GPS的车辆,并且能够给予你权限随时监控货物在途的一切情况。
二、交货之前需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、道路运输许可证、车辆的行驶证、营运证及司机的驾照,对上门提货的车辆要特别慎重,建议合作前到车辆所属公司的经营地点办理货物承运协议。
三、仔细查看托运单,填写时要全面、清晰,要标明货物的数量(有一份对方确认的货物清单)、货物名称、价值、到货日期、运输方式、取货方式等。
四、贵重货物与普通货物要切记区分开来,分开托运,分开填单。
五、托运货物采用保价的方式。按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》规定,“在保价运输中,货物全部灭失,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赔偿;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,按实际损失赔偿;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,按声明价格赔偿;货物能修复六、收货前,切记先验收货物,确认与运单无误后方可签字,不管对方借口有多忙,千万不要先签字后验收。否则,消费者的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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