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不可以!
根据《交通运输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》(交公路发﹝2016﹞124号),已明确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参与普通货物运输。
以低平板专用半挂车为例,该类车辆专为运输不可拆解的大型物体而设计。而《汽车、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》(GB1589-2016)进一步规定,此类车辆严禁用于运输可分载物品。此外,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2号令)也明确指出,若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,则相关审批机构将不予受理。
同时,交通部进一步规定,对于那些专为运输不可拆解大型物体而设计的专用车辆,若其总宽度和总长度超出限值,则必须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《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》后方能上路行驶。然而,对于那些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,则严禁行驶公路,这意味着它们无法运输散货等普通货物。因此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: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仅限于运输不可拆解的大型货物。
此外,值得注意的是,大件运输专用车通常只能申领临时牌照,而无法取得道路运输证。这一点也进一步印证了其特定的使用范围和限制。根据《汽车、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》(GB1589-2016)的规定,低平板专用半挂车正是为运输不可拆解大型物体而设计的,这进一步明确了其使用范畴和限制。
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2021年12月17日公安部令第164号发布,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在特定情况下需临时上路行驶时,应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。而第五项特别指出,对于因轴荷、总质量、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而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,包括低平板专用半挂车,只能申领临时牌照,无法取得车辆行驶证和正式牌照。此外,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》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12号令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,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,若使用无《道路运输证》的车辆参与普通货物运输,将面临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处罚,包括责令改正和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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